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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 【郭良傑/台北報導】  已婚的李男在台南市設道館講授佛法,向黃姓女信徒誆稱與他上床雙修可以「化除嬰靈,免除家人病痛」,二人產下一子後,又稱孩子須由他與妻子收養才能圓滿功德。黃女後來發現孩子生長遲緩,李氏夫婦經濟情況不佳,且用偏頗觀念教育孩子,訴請終止收養,十七日獲最高法院判准勝訴確定。  黃女提告指出,她原是李某信徒,李對她稱「和他性交可以化除嬰靈,免除家人病痛」、「與他結合會共生一個弘法渡世之子以償還業報」,誘騙她失身。去年一月生下一子後,李與妻子告訴她「將孩子過給他們夫妻以圓滿功德」,讓她陷於錯誤,在去年二月將兒子出養給李妻。  黃女說,李告訴她,預見兒子將來能傳承他的衣缽,會成為一名佛學導師,他會教授兒子「生死輪迴觀」,替大眾解決墮胎、怨恨心等觀念,孩子要給他和妻子扶養才會順利。  後來黃女發現,李男和其他女子也有婚外性行為,道館結束後無固定工作,卡債、貸款欠一堆;李妻長年洗腎、身體不好,失業在家照顧孩子,要求讓孩子長期茹素,卻讓孩子營養不足,發展遲緩,雙方為了孩子的教養問題頻頻發生衝突。  法院根據社工的調查報告,認為李妻為求婚姻和諧,加上對佛法的信仰,接受丈夫婚外生子並認養外遇私生子,其實兩人的婚姻關係長期不和,欠缺平等的溝通管道,李妻一味的迎合、放任及原諒丈夫的行為,無力改變李的觀念,這樣的環境會讓小孩的行為偏差,已不適合再收養小孩。判決李家應把小孩還給黃姓生母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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